一切都朝着麦当肯预想中那样发展才怪呢
就出来溜达一下,麦当肯立即发现不对了。
远远看过去,一群苦逼的剑士正在试穿的铠甲让某人想起了黄金圣斗士,不,那黄中带青的闪亮色泽让他想起的是圣斗士五小强之外的炮灰队
算是给镇长最后几分薄面,等到巴瑟拉斯回到公爵府的书房,麦当肯大发雷霆。
“为什么你要给伟大的斯坦索姆家族的剑士使用青铜铠甲”
“这对付那些装备石头武器的巨魔足够了啊”
镇长是个既忠诚又有一定能力的工具人,他说的话的确在理。
烂苔氏族作为赞达拉巨魔帝国毁灭后的巨魔分支,文明程度相当渣。金属武器都没多少,大多把尖锐石头绑在木棍上当投矛和长矛。
这玩意皮甲是扛不住的,但青铜甲已经能提供有效防护,不扎到脖子之类的要害,秒不了人。
但
谁特么给你谈性价比
小爷我要的是败家
如果不是高端铠甲产能不足,我全部给你们上瑟银铠甲套。
“巴瑟拉斯,我跟你谈的是荣耀懂马上就是会猎,你是要我在其他大贵族面前,把斯坦索姆家族的荣耀都丢光吗把那些青铜垃圾丢给下面的镇守备队不要跟我谈钱钱不是问题给你两周,我要看到我所有的剑士都穿上精铁铠甲”
麦当肯的愤怒吼声,响彻装满华贵装饰的书房,把面前挨训的巴瑟拉斯等文官,以及镇守在外面的守卫都吓得缩了缩脖子,唯有一身牧师袍的乌老大雕塑般站在旁边,仿佛什么都看不到,听不到。
于是,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当一周后,陆陆续续集合起来的骑士看到了让他们泪奔的一幕他喵的咋这些剑士的装备比我们骑士的还好
崭新的铁质铠甲闪亮耀眼,由于铸铁厚度有8,防护性不比那些只有3、4的钢甲差多少。
重肯定重,胜在防护力足够啊
何况剑士平时又不会整天穿着这套铁疙瘩,行军时只穿便利的皮甲,临战才着重甲。
更瞎眼的是,连长枪兵都穿上一套绿铁套装。这玩意是锁甲,用制好的野猪皮,镶嵌上n块拇指大小的铸铁甲片。跟以前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以前长枪兵就是炮灰,穿啥
布甲
对你耕地时穿啥就是啥。
连枪兵都有全身锁甲,简直豪出天际。
好多穷逼骑士简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除了他们引以为傲的武艺,谁收拾谁还说不准呢。
让他们更为惊喜的是伙食,原本普通士兵吃的就是黑面包,那玩意比地球的法式面包还要惨烈。平时拿来当棍子敲人也断不了,不泡水根本撕都撕不下来。
麦某人大手一挥,全员白面包不算,还有了野菜、腌肉和火腿肠。
对于月薪只有几个银币的普通大头兵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级的待遇了。
本来看着自家小金库里,又没了五千金币,麦某人正美滋滋呢,按照这节奏,甚至不用等到狩猎开始,自己就能达标了。
唉
人生就是如此枯燥无味,先赚它一个亿
呵呵简单轻松惬意
带着头号保镖乌瑟尔走过广场,看着懒懒散散的枪兵和剑士正在聊天,一边吹牛一边喝着窖藏的葡萄酒,麦当肯突然听到了一番对白。
“嗨我们的公爵不知是不是脑子坏了”